宏观政策
三部委:印发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!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!
8月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,方案提出,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。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,引导企业、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、分散式风电、多元储能、高效热泵、余热余压利用、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,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,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。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,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、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。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。
九部门:印发《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》
8月18日,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《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(2022—2030年)》。方案中提出,研发压缩空气储能、飞轮储能、液态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、钠离子电池储能、液流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技术;研发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以及相关储能安全技术。
研究固态锂离子、钠离子电池等更低成本、更安全、更长寿命、 更高能量效率、不受资源约束的前沿储能技术。
在可再生能源、规模化储能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领域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。
加快推动强制性能效、能耗标准制(修)订工作,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、绿色低碳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CCUS、储能等前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。
各省十四五能源规划
安徽
2025年新型储能3GW
8月1日,安徽省发展改革委、安徽省能源局印发了《安徽省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。《规划》指出“十四五”期间,新增并网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1800万千瓦左右,风光装机力争实现倍增。其中光伏新增1430万千瓦,风电新增388万千瓦,积极推动“可再生能源+储能”发展模式,大力推动新型储能发展,力争到2025 年全省电化学等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00万千瓦。
江苏
2025年新型储能2.6GW
8月8日,江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了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,《方案》中提出到2025年,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,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。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,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灵活调节能力,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。电化学储能、压缩空气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,实现规模化应用,积极支持其他形式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。
河南
2025年装机2.2GW,容量租赁200元/kWh·年
8月21日,河南省发改委印发《河南省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明确新型储能发展目标:到2025年,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,逐步培育完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,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力明显提高,在源、网、荷侧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多元化新型储能项目,力争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,2030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。
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:
大力发展电源侧储能,采用新能源配储、新能源+火电+新型储能+抽水蓄能一体化等模式促进电源侧储能应用。共享储能电站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时。
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。支持在关键节点、输电走廊、变电站资源紧张地区建设储能电站,以及在电网末端偏远地区建设储能电站。
灵活发展用户侧储能。围绕分布式新能源、微电网、5G基站、充(换)电设施、工业园区等,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。
积极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。推进煤电+储能、新能源+储能联合运行,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,探索利用退役火电现有站址建设储能等。
开展独立储能试点示范。独立储能可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,鼓励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参与市场。一体化项目暂不转为独立储能。
建立共享储能容量租赁制度,关于共享储能电站容量租赁价格,正式稿修改为200元/kWh·年(再次征求意见稿中价格为260元/kWh·年)。完善独立储能市场运行机制。
吉林
储能不低于10%/2h
8月24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。规划中提出,加快储能设施建设,引导新能源开发主体在电网侧联合开展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,储能规模不低于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的10%,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