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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丨4月储能政策(4月1日-20日)

2023-04-21 12:34:29  来源: 双登集团

宏观政策

国家能源局:发布《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

4月12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。意见指出,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,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。

文件明确,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。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,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,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,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、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、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。

 

地方政策

广东 印发《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案》

3月31日,广东省能源局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《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文件明确了源、网、荷各侧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、准入条件等各项规定。

《方案》中规定,独立储能可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,以独立储能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出清,通过现货市场申报、日前市场出清、实时市场出清三种方式实现交易。现货市场充放电价格均采用所在节点的分时电价。

 

青海 印发《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》

4月4日,青海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《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》。《措施》中提出,大数据中心按一定比例建设用户侧储能保障绿电稳定、安全、平衡和可持续性;通过储能设施充放电,利用现行峰谷价差控制大数据中心用电成本。

具体内容如下:

构建绿电供应体系。增加各市州330千伏变电站布点,提升清洁能源并网、输送及大数据中心消纳能力。大数据中心纳入重点供电保障范围,不分摊火电,按一定比例建设用户侧储能,保障绿电的稳定性、安全性、平衡性和可持续性。推动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项目按期建成并网,为大数据园区提供稳定电源保障。

降低生产用电成本。结合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,推动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太阳能、风能、水电等可再生能源,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源网荷储系统建设,降低源、网、荷、储各环节成本。通过储能设施充放电,利用现行峰谷电价政策提供部分大数据低价电量。使用尖峰电价收入兜底大数据用电价格,有效控制数据中心用电成本。

 

宁夏 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》

4月6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优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。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,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、风电基地,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。大力发展储能产业,补齐储能电池本地配套短板。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延伸新能源产业链,提升光伏、风电装备配套能力。到2027年,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,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5%,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,打造绿色能源产业基地。

 

河南 发布《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

4月17日,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《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。《规划》中提出,鼓励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,提高新能源发电项目功率预测水平。推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,合理补偿调峰服务方收益,发挥储能调峰调频、应急备用、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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